护校队


 1、 本校职工、学生、临时工及住校内家属进入学校时,要主动出示证件,或佩带校徽、胸卡,接受检查,不得无故拒绝。
    2、 来校人员必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。
    3、 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凭有效证件或介绍信,履行会客登记手续。集体来校时,需与有关部门联系,并取得保卫部门的同意,方可入校。随身携带物品需在会客单上注明,离校时,需经被访人在会客单上签名,并将会客单交还校卫室。上课时间谢绝访问学生。21点停止会客。22点来访人员必须离开学校。
    4、 自行车进出学校,必须下车推行。机动车进出校门必须接受校卫队检查。出租车特殊情况和社会车辆进入学校需经校卫队同意。劝阻赤膊人员出入学校。
    5、 携带公物出校,需凭盖有本单位公章及负责人签字的本校“持物证”。教工、家属、学生带大宗私人物品出校,由教工或学生所在单位出具证明,校卫队员有责任查问,必要时暂扣物品。
    6、 学校大门24点关闭。过时进校者,经查证、登记并说明原因方可入校。
    7、 学校举行文体活动,对外开放时,一律凭票、按规定时间入校。自觉保管好随身携带物品,按指定地点停放自行车及其它车辆。
    8、 对不遵守校卫制度,又无理取闹、辱骂、殴打校卫队员者,按情节严肃处理,情节严重者,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