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园“110”负责校园内所有报警求助事项的应急处理和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,打击犯罪、服务师生、维护校园治安秩序。
一、报警求助电话:6428110
二、职责范围
(一)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或不法侵害时;(二)师生员工突然遭遇意外事故时;(三)师生员工正常工作、学习和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干扰时;
(四)师生员工发现治安、刑事案件时; (五)师生员工需要求助的其他事项;(六)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。
三、接警服务原则
在公安保卫工作职能范围内的报警求助事项,如杀人、抢劫、强奸、打架斗殴、流氓滋扰、火灾、事故、险情、危急困难的求助,值班员在3-5分钟内迅速赶到现场处理,能当场处理的当场处理,不能或不便处理的要稳住局势,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,并迅速汇报请示。如遇刑事、治安案件、火灾、重大事故等要先期处置并迅速报公安“110”。对职责范围外的求助事项,可提供咨询服务,视情形先出警,并协调有关部门赶赴现场处置。接到职责范围外的报警求助电话,不允许简单拒绝,要提供详细的咨询服务。
四、出警
出警要做到“三及时”即及时赶到现场、及时采取措施、及时汇报情况;并做到“三会”即会处理一般事件、会控制事态发展、会保护现场。凡是比较重大的问题,要一边妥善处理一边及时向处领导报告,处领导接报后,要迅速赶到现场,负责组织指挥。
(一)对治安问题的处置
1、一般治安问题,要立即制止事态发展,查明伤者、证人的基本情况或带其到保卫处接受调查。
2、发生刑事案件时,要组织保护好现场,抢救伤者,抓获犯罪嫌疑人,查明见证人的基本情况,及时向保卫处报告,并报公安部门。
3、发生火灾及发现险情时,要采取有效措施利用现场或附近的灭火设备,扑灭初火,消除险情。如火势较大难以控制,应及时拨打“119”火警电话,同时指派专人接车。及时向值班室报告并积极抢救人员和物品。由值班员向处及学校领导报告。4、发生意外事故,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,并抢救伤者,保护好现场,问明目击者的基本情况。
5、发生影响内部稳定的情况时,值班员要立即向处领导报告,保卫处派专人到现场,查明基本情况,采取有效措施,减少不良影响,制止事态的发展。6、凡是一般影响学校教学秩序的问题,由值班人员立即排除,清理、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。
(二)、对求助问题的处置
1、接求助电话后,保卫处能直接处理的,由保卫处负责处理。2、涉及学生管理等方面的问题,通知学生处及所属学院派人处理。
3、涉及水电、维修、生活、餐饮、绿化、教室管理等方面的问题,协调后勤处人员到场处理。
4、涉及到其他部门的问题时,根据具体情况协调处理。

